環保稅開征在即,這些細節問題你可能不知道!
發布時間:2017.12.22 新聞來源:必勝網信息中心 瀏覽次數:
《環境保護稅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已進入開征倒計時。那么關于這一政策的開展實施你還有哪些不清楚的地方嗎?費改稅到底有什么不一樣?你的企業需要繳稅嗎?這條新聞回答你的所有問題。
環境保護稅究竟有什么用?
環保稅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稅法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環保意識和遵從度,強化企業治污減排的責任;有利于構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的綠色稅制體系;有利于規范政府分配秩序,優化財政收入結構,強化預算約束。
到底能給環境帶來怎樣的改善呢?
費改稅是否增加企業負擔?
相比于排污費,環保稅的征收標準有很大的變化。雖然應稅污染物仍然是大氣、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但征收的稅額直接與企業的排污量關聯。最重要的是,“排污費更多意義上是一種行政手段,而環保稅是基于市場機制的調節手段,以此來改變企業的環保行為”。環?!百M改稅”非一字之差!以排污費倒逼企業加強環境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對我國防治環境污染、保護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環境保護稅法將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改成了征收環境保護稅,遵循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平穩轉移原則。主要表現在將排污費的繳納人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根據現行排污收費項目,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目;根據現行排污費計費辦法,設置環境保護稅的計稅依據;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設置環境保護稅的稅額下限。環境保護稅和其他稅收不一樣,企業履行環保責任,減少污染物排放了,就可以少繳稅,從這個意義上講負擔的平移是適當的。
企業壓力又要增大了嗎?
征收范圍包括哪些?
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噪聲。固體廢物包括煤矸石、尾礦、危險廢棄物和冶煉渣、煤粉灰、爐渣等。
你的企業是否位列其中呢?
適用稅額標準是多少?
大氣和水污染物的稅額下限沿用排污費最低標準,即每污染物當量1.2元和1.4元,稅額上限則設定為下限的10倍,即12元和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確定。固體廢物的稅額具體為煤矸石5元/噸、尾礦15元/噸、危險廢棄物1000元/噸和冶煉渣、煤粉灰、爐渣等25元/噸。工業噪聲稅額根據超標分貝數按每月350元—11200元征收。
看清楚了嗎?趕緊對號入座吧!
應繳納環境保護稅怎么算?
應稅污染物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二)應稅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三)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確定;
(四)應稅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每一排放口或者沒有排放口的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前三項污染物征收環境保護稅。
每一排放口的應稅水污染物,第一類水污染物和其他類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第一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項征收環境保護稅,對其他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項征收環境保護稅。
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和噪聲的分貝數,按照下列方法和順序計算:
(一)納稅人安裝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計算;
(二)納稅人未安裝使用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監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的監測數據計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等原因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
(四)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抽樣測算的方法核定計算。
這樣的算法,大家都掌握了嗎?
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一)應稅大氣污染物的應納稅額為污染當量數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二)應稅水污染物的應納稅額為污染當量數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三)應稅固體廢物的應納稅額為固體廢物排放量乘以具體適用稅額;
(四)應稅噪聲的應納稅額為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對應的具體適用稅額。
不同排放物不同計算方法,你掌握了嗎?
繳納環保稅申報流程怎樣?
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地稅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申報繳納時,應當向稅務機關報送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納稅人應當依法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對申報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環環相扣,您看清楚了嗎?
減免稅政策是怎么回事?
下列情形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
(一)農業生產(不包括規?;B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三)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
(四)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
(五)國務院批準免稅的其他情形。
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和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這個福利帖可一定要了解!
隨著環保稅實施日程的臨近,全國多地已經陸續開始對外公布各地區環保稅額方案,部分已通過省人大表決,部分還處在公示階段尚未通過表決。各省原排污費適用不同的標準、有高有低,此番“費改稅”各省思路也有不同?!百M改稅”究竟成效幾何?還需拭目以待,其他未盡事宜還需各個企業在未來的政策實施過程中慢慢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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